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简称: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促进合作区酒店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共有六条,包括整合盘活资产、支持改造升级、注重人才培养、推动融合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财政资金等细项措施。该措施自2024年5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至2026年4月30日为止。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新政充分结合合作区存量空闲商业、办公物业改作酒店用途的实际需求,将进一步促进合作区文旅、会展、商贸等行业有机融合,推动合作区酒店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酒店业在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若干措施》明确,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符合结构安全、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允许以8年为限,存量(已完成竣工备案)空闲商业、商务办公物业可以改作酒店使用,无需办理用地及规划许可;同时鼓励引进国际品牌酒店,鼓励参加星级评定。
期限届满前,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评估改作酒店使用对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的支持成效,经审核同意后,可在期满前3个月内继续申请办理改作酒店使用。
此外,《若干措施》还支持现有酒店开展装修、设备、设施等硬件设施的改造更新,优化合作区酒店布局,提升合作区内酒店承载能力;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大力推进酒店升级,打造品质、特色酒店,积极参与星级酒店评定,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提升酒店知名度和影响力。
5月6日起,参加“琴澳旅游团”的内地居民可于入境澳门7日内通过“团进团出”方式多次往返澳琴。随着合作区实施分线管理以及“团进团出”便利政策的落实,澳琴旅游呈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酒店住宿需求也随之增加。而《若干措施》的实行,进一步推动横琴酒店业向更丰富多元的方向发展,让游客在居住、消费上多了一种“横琴”选择。
《若干措施》明确,支持酒店业与文化、体育、购物、餐饮酒店、景区等业态的融合发展,推动“酒店+门票”“酒店+演艺”“酒店+美食”“酒店+购物”“酒店+体育”等联动销售。有效利用横琴、澳门、珠海一程多站“海岛旅游”、亲子旅游、爱国旅游、商务旅游等旅游产品和项目开发的契机,推动酒店业与横琴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此外,《若干措施》还支持酒店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持续开展“校企对接”活动,帮助酒店业招用技能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酒店业技能人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认定和高层次人才认定;定期组织酒店业职业技能竞赛,培养选拔高水平技能人才。
《若干措施》还进一步明确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商事服务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公安局、横琴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具体分工,同时配套了《既有商业办公建筑调整为酒店临时使用的操作指引》,明确了适用范围、资格条件及办理程序等事项,进一步规范市场,为企业做好支持保障。